保证贷款是指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由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一般我们的借款人只会了解保证贷款比较浅显的知识,比如它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或者贷款期限。今天小编就深入的为大家剖析保证贷款,让大家更了解它。
一、保证贷款的特点
总体来看,虽然保证贷款也是一种信用贷款,但与信用贷款又有不同。保证贷款是在借款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另加了第三人的信用支持,从而提高了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或弥补了借款人信用等级的不足。而且,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会要求保证人的资信高于借款或至少不低于借款人的资信。
因此,保证贷款的安全性高于信用贷款。
二、保证贷款,保证人的担保资格
我国《担保法》第七条至第十条明确规定了担保人的资格条件: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同时法律还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企业对强令其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由于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因此应根据不同借款人设定贷款保证的需要选择相应的保证人。
三、保证贷款,银行必须确保保证人的担保能力
商业银行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对符合担保资格的保证人的担保能力也要进行审查,才能确保贷款的安全性。要求保证人具有担保能力是降低保证贷款信用风险的有效措施,如果保证人的担保能力不足,贷款到期后主债务人不能履约还本付息,担保人也不能履行从债务人的责任,则商业银行的债务还是会被悬空,因此,对合法保证人担保能力的审查非常重要。
一般银行会衡量保证人是否具有足够代偿债务的能力,来确定其担保能力。保证人的资产净值必须大于他所担保的债务额(通常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这就是说,如果保证人的负债与担保的债务额之和超过其资产总额,则保证人不具有代偿债务的能力。
因此,商业银行在对保证人的担保能力进行调查时,必须对其担保的债务情况逐一调查、核实,以确定其担保能力是否足够,避免保证人在同一时期超能力为多笔债务提供担保。